Tuesday, January 11, 2011

食麥當勞做大富翁(下)



其實並不是特別失敗呀,店主只不過說出真相罷了。

根據維基的資料,大富翁遊戲的歷史可追索至1903年,由一位名叫伊利莎伯瑪姬的美藉女士發明。伊利莎伯最初設計的遊戲的名字叫”The Landlord’s Game”,玩法跟現代的大富翁差不多。目的是讓玩家透過遊戲認識地主壟斷行為的負面影響,亦即令其他玩家(大眾)破產,大部份財富則屯積在小部份人手上。

在大富翁面世一百年後的今天,遊戲商推出了紙牌遊戲Monopoly Deal,十分鐘可分勝負,更切合新世代的玩法。在形象方面又弄了一個CG版的大富翁icon。老翁的臉有了顏色,不再是面無血色。而且身體也是3D立體,頓時變得可愛,而且親切了許多,趕上潮流獲得大眾和新一代的喜愛。難怪筆者曾看見有一些相信是”零零後”的小孩子在中環站內那塊大型遊戲板上猜包剪鎚,玩個不亦樂乎,看誰能先繞一圈,絲毫不對大富翁這百年老店覺得陌生。

筆者孩童時代也有一副大富翁,和表哥表妹等親戚聚首的節日,一定會拿出來玩。但筆者從來都覺得大富翁這個譯名錯得不能再錯。Monopoly的中文翻譯明明是壟斷,為甚麼要譯做大富翁?就算”The Landlord’s Game”也只能譯做”地主的遊戲”吧。它最錯的地方在於給人一種錯覺,好像每個玩家在遊戲中都能變成有錢人一樣。玩過大富翁的人都知道,大富翁遊戲萬變不離其宗,不同玩家的實力差距只會越來越大,資金只會集中到一個人手上,只有一個人能成為大富翁,即是能夠壟斷土地的那個人。

這個遊戲最悲哀的地方是它與真實社會的像真度及它的永恆道理-地主就是勝利者,沒有人能逃避得了地產的霸權和壟斷。一個伊利莎伯一百年前已經想藉著遊戲告訴大家的道理,到今天仍然在香港發生。

圖片轉自Fail 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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